【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评价方案,进行评价分析,完成现场勘验工作;
3、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及时和客户进行沟通,按时完成评价任务;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规范编写评价报告书,根据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完成报告的归档储存工作。
【任职条件】
1、持有人社部颁发的一级或二级安全评价师证书;
2、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工工艺、化工机械、冶金、有色金属、火炸药、爆炸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具有化工危化、民爆、金属冶炼从业经验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